Saturday, August 6, 2011

爱走

翻阅旧照片,想起了很多旅游的回忆。

我是个喜欢到处走的人,先生是个喜欢走的人,我们的走意义不同。我的走是到处走走看看,他的走是真的在‘走路’。

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嫁到一个爱走的人只好跟着走,这是我。两个孩子没得选择,常常跟我们到处走,自然也得跟着一直走。

我们出门最讨厌带这个那个,老大三岁、老二一岁左右第一次出国旅游,那年去台北。台北是我的老地盘,自然不跟团。几天的时间,我们乘搭巴士、地铁,其余的时间就是在走路,连儿童推车都没有带,老大很能走,老二比较娇,走一会儿抱一会儿,没有手推车我们一家也是趴趴走。

最难忘那一年在首尔,有一天真的是从早走到晚,走到最后从乐天超市回酒店的时候,我和老二差点就要当街坐下来休息了,那个时候双腿好像已经脱离了身体。老大虽然累,可是还是很有耐力地跟在爸爸后面走,我想他应该可以跑马拉松。

说实在的,我很享受在陌生的城市里步行的感觉,可以随心所欲地穿街过巷,看看他们的生活,对我来说,这样的旅游绝对比去看名胜更吸引我.

现在还可以走的时候就要走,说不定哪一天腿走不了了,只能看着旅游图片唉声叹气了.

4 comments:

小鎮姑娘 said...

我先生是殘障人士
他常常跟著我們趴趴走
也是挺可憐的

但很欣慰的
他從不埋怨

能和愛的人一起到處走走看看
確實是很幸福的事

Sophie.J said...

走过了,看过了以后,眼界会更广跨。。真羡慕你们,走过那么多地方。

Joyful.Mum said...

两三岁的孩子可以两个一起带着走,真佩服你们!

天天天蓝 said...

小镇姑娘,你先生是享受着和你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啊!

Sophie,不,我们走过的还不算多,野心很大,梦想很高,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达成。

Joyful.Mum,当时是情势所逼,没有外援可以帮我们带孩子,所以只好带着一起走。现在想想,其实也很好玩,体验不同,也证明了一件事,只要想做,没有不可能的事!